管理合夥人的原則,和強者共事,要注意的4個事項
優秀的人不僅意味著能力強,而且也往往意味著心氣高。故其在於周圍人共事時,很容易我行我素,固執地按照自己的想法開展業務。這種偏執的行為不僅不利於企業各項事務的協同發展,而且還容易引發經營團隊內部的矛盾和誤解,繼而影響公司管理層的穩定。
因此,創業者在與比自己優秀的人合夥時,應當“先禮後兵”:事先和對方就工作職責做好溝通,並達成共識。而相關的共識不僅要指明對方應當做什麼,更要指明對方不能做什麼,即做好事前約束。
早在矽谷創業時期,李彥宏就意識到了“資金”對於創業的重要性,但技術出身的他對於融資事務及資本市場並不熟悉,更不具備相應的社會資源。後來,他在愛人馬東敏的介紹下,認識了徐勇。
徐勇早年在北京大學生物系學習,後赴美留學並獲得了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博士後學位。在美國進修的十年中,徐勇先後在“QIAGEN,Inc.”與“Stratagene”兩家一流跨國高新技術企業擔任高級銷售經理一職,並曾榮獲過傑出銷售獎。可以說,徐勇對美國市場的營銷業務和資本市場都很有心得。
1999年11月,在紀錄片《走進矽谷》的首映式上,李彥宏抓住機會向徐勇發出了邀請。之後,二人進行了正式的會談,談話中李彥宏向徐勇出具了保密協議,並向徐勇講明了合作方式選項:要么幫李彥宏融資,以1%的融資額作為提成;要么和李彥宏共同創業,給其1/4的股份。
最終,徐勇選擇了第二種合作方式。
就資本運作能力來說,案例中的徐勇當然要強過李彥宏,而李彥宏也深知這一點,並積極地與徐勇接洽。儘管如此,李彥宏也並未因企業渴求資金而自亂陣腳,而是在和徐勇談合作的一開始就向對方出具了保密協議,在合夥人對外的言行方面做到了“事前約束”。這無疑是必要且有益的。
創業也好、經營也罷,來自企業內外的風險從來不會消失,拉強者入夥固然可以增大自己的力量,但也可能造成新的隱患。從這個意義上講創業者“先小人後君子”,向李彥宏一樣,就工作內容和比自己優秀的人達成書面協定,正是其以公司前途為重的明智之舉。
4.突出互補性
對於創業者而言,讓能力出眾的人參與到合夥團隊中,其最終目的依然是促進事業的全面、均衡發展。因此,在和這些一流人才共事的過程中,創業者應當特別注意互補性,將對方安排在對方精通、而自己未涉足或不擅長的職位上,充分發揮對方的長處。這樣既有利於相關合夥組織短板的高效彌補,而且也能防止在特定領域發生“兩強相爭、兩敗俱傷”的事故。
在上述四種方法中,認同“ 借力法則 ”是內在的思想前提,而啟用熟人、做好事前約束、突出互補性則是外在的行事舉措。在優秀的人面前承認自己的短處和無知,固然可以給對方留下良好的印象,但僅止於此顯然是不夠的。創業者要想贏得更多、更強的助力,還必須善於聯合相關的特異人士。唯有讓對方感受到合夥帶來的價值與利益。相關的合夥團隊才能最終做到“八仙過海,各顯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