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夫妻收養女嬰,成人後親生父母找上門,養母索賠200萬

1986年夫妻收養女嬰,成人後親生父母找上門,養母索賠200萬
2022-01-04 檢舉

 

 

對方這才說出了來意,表明他們是萬月的親生姐姐和母親。他們也知道萬月有自己的正常生活,

並非有意打擾。只是這麼多年沒見,過來看看她過得好不好。還讓萬月別有壓力,就把他們當作正常的朋友相處就行。

隨後他們添加了萬月的聯繫方式就離開了。

萬月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沒把這件事告訴養母黃紅。但是還是被人傳到了她的耳朵裡。

得知這件事的黃紅既氣憤又擔心,自從丈夫去世後,她時常覺得孤獨。

如果連唯一的女兒都不要她的話,她不敢想,未來的生活該怎麼辦?

想到這裡,她內心如萬千隻螞蟻在撕咬,焦慮萬分。她急忙朝著女兒所在的服裝店大步跨去,向女兒求證這件事。

得知事情的真實性後,女兒向她再三保證不會再和親生父母有任何糾葛,黃紅才暫時放下心。

 

 

 

 

 

隨後的幾年裡,萬月只是偶爾在網上和親生父母那邊相互問候,也並沒有過分的行動。

真正發生改變的是5年後發生的一件事。

2014年,萬月的親生父母因為房子拆遷,分了兩套房。一套在15樓,一套在8樓。

他們準備將15樓的房子送給萬月,萬月拿出了15萬算是買下了房子,沒多久就搬進去住了。

 

養母黃紅知道了整件事,雖然心裡憤怒不已。但是因為害怕失去女兒,也只能強壓住心中的怒火。

此後的幾年,萬月和親生母親一家人走得很近,時常和他們一起相約著逛街吃飯,跟黃紅反倒越來越疏遠。

這一切讓黃紅深感惶恐,她擔心女兒會不計養育之恩,只念骨肉情。接下來發生的一件事情讓她更為擔憂。

一次,萬月的親生母親邀請他們一家人去吃飯。于是黃紅和女兒女婿,還有兩個外孫女一起出了門。

快要到門口的時候,女婿來了一句  「去那麼多人幹嘛,家裡隨便弄點吃的就行」。

 

 

 

 

 

 

 

也許是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又或許是女婿這句話本來就是針對黃紅才說的。

她只能臨時找了個藉口說自己不太舒服便轉身回家了。

回家後的黃紅坐在沙發上,一時沒忍住眼淚。

女兒一家人和親生父母的越發親近,使得她常常覺得自己是個多餘的外人。

她操勞大半輩子,含辛茹苦把女兒撫養成人,在外孫女身上也花費了很多金錢精力。

如今女兒卻認了當初拋棄她的親生父母。是果真不要她這個老母親了嗎?

黃紅整日擔心憂慮,還因此大病了一場。沒多久女兒萬月做的一件事直接觸到了她的底線。

 

親生父母把萬月和親戚朋友都聚在一起,舉行了一個分外隆重的認親大會。還拉上了橫幅,

上面有一串顯眼的大字,「歡迎胡氏外嫁金花女回娘家」!

看著女兒在朋友圈分享的照片,他們身穿紅袍,撐上紅傘,臉上洋溢著微笑。

黃紅感到格外扎眼,她氣憤極了。直接跑到萬月的親生父母家討要說法,她站在門口大聲嚷著,

「我女兒是姓萬不是姓胡,這算什麼回娘家,我才是她娘。

以前她無依無靠的時候你們不要她,現在又來認回她,是幾個意思?」

面對質問,對方也不敢示弱。語氣強硬,「腿長在她萬月自己身上,她不過來,我們能強拉著她過來嗎?」

 

 

 

 

 

 

說完後,砰的一聲,把黃紅關在了門外。

這番話深深的刺痛了她,一時之間,竟找不出話反駁。她一句話沒說,悻悻的走了。

4、找上電視臺向養女索賠200萬

面對養母與親生母親之間的矛盾,萬月並沒有明確發表自己的立場。但私下仍然和親生父母來往密切。

 

 

在長期的精神崩潰下,養母再也承受不住了。心灰意冷的她找到電視臺請求幫助,

如果解決不了,她有可能會將養女告上法庭。

在求助現場,養母黃紅明確提出了自己的訴求,如果女兒執意不顧他們多年的母女情分,要回到親生父母家。

那麼需要養女萬月補償她200萬,從此他們之間的母女情誼也就徹底一筆勾銷。

 

 

 

 

 

 

關于200萬的索賠訴求,她也提出了緣由。把養女撫養長大,還照顧了兩個外孫女幾年。

按照30年,一個月花費4000元(約8000元新臺幣)計算,就是120萬(約500萬新臺幣)。

之前萬月結婚時給了她一套房,那套房按照現在的市場價值在80萬左右(約350萬新臺幣)。

說出了訴求之後,黃紅痛哭了起來。明眼人都知道,養母並非真正意義上想要這200萬。

而是想用這種方式把女兒留在自己身邊。

而萬月全程表現得都很淡定冷漠,面對養母提出的200萬賠償她表示很感謝多年來的養育之恩,

但是這麼多錢自己真的沒有。

 

在律師講完一番話後,這時萬月走過去抱著養母痛哭了起來。哽咽道,

「媽,以後我會對你好的。放心,我不會再那麼對你,不要拋下我們了。」

養母黃紅也跟著流淚,哭著說,「孩子,我真的不想和你分開。」

 

 

 

 

 

 

 

 

最後,雙方選擇私下和解,主持人現場給出了調解方案:

萬月需要一次性支付給養母10萬元,此後的每個月支付養母5000元作為贍養費。

雙方都表示同意,故事在這裡,算是畫上了一個句號。

至于這個句號是否圓滿,我們不得而知。

養育之恩大,還是生育之恩大?一直都是一個具有爭議的話題。尤其是對于被收養的孩子來說,很難抉擇。

有句話說,父母恩大于天,可只生不養,算得上什麼恩?

 

 

 

中國還有句話叫做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也就是,需要報答的是,撫養你和教育你的恩情。

誰對你有養育之恩,你就該報答誰。

養育之恩雖然給不了你最初始的生命,可是他給了你延續生命的基礎,

第二次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機會。沒有他們,哪來現在的你?

養育之恩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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