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請妳別脫我褲子!我想跟妳說,我已經結婚了!」隔天他卻心痛到不能自己!
一個男人,一個女人,一座房子,再生一個孩子,便組成了一個家。家是港灣,
是牽掛。家,是夜深了,還始終有一盞燈在為你點亮。
他與她,從相識相戀到結婚,至今已近十年。十年,彈指一揮間,十年的時間,
在整個人生里,顯得不長也不算短,日子一天天的過去,在他與她之間留下了很多的印記。
淡了她的容顏,發福了他的身體。
他與她,從最初的一無所有,到現在出入有車住二百多平米的複式樓,
一切看上去都很好,家,窗明幾淨;兒子,活潑聰明;事業,順風順水,還有什麼可抱憾的呢?
她,溫柔恬靜,算是出得廳堂進得廚房的好女人,原本她也有一份很好的工作,
拿著還算不錯的薪水,為了他的事業,為了孩子,為了免去他的後顧之憂,
她做了全職太太,精心的打理著自己的小家。女人,通常是富於犧牲精神的,
這麼多年來,她已習慣了站在他的背後,跟著他的成功與否而歡與憂。
他,高大偉岸,算得上是風度翩翩的英俊男子。見到她的第一眼起,
便決定非將她娶回家做自己的妻子不可。一切如願,她終做了他的妻,
為他生了個兒子,後安安心心做了他的小女人。他為了給她和孩子更多的幸福,
也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辭去了公職,有了自己的公司,做得風聲水起,他明白,這份成功,與她是息息相關的。
他知道自己欠她太多,自己在外面風風火火的忙忙碌碌,他整天陷身於那些酒會娛樂,
事實上,他很厭煩那些,可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他必須要安頓好了那些上帝,他的公司才會有贏利。
這麼多年來,孩子他不曾管過,妻子也很少顧及,只是一個人奔波在生意場上,
他以為給了妻子和孩子多的特質,他們就會是幸福的。他甚至很少回家吃飯,以前,他是最愛吃她做的飯菜的。
很多的時候,他都是酒氣熏天回家,她獨自坐在黑暗裡等他,
他知道,她是個極明理的女人,沒事從不打他的電話催他回家,她一向都是顧及他的面子的,他從心底里感激她。
隨著他越來越晚歸越來越醉酒,漸漸的他們之間有了爭吵。
特別是他晚歸後在家裡吐得稀哩嘩啦時,她無論如何再也忍不住,所有的滿所有的冷落,都如同火山般爆發,不可收拾。
特別是最近,她有了種莫名的失落感,孩子大了每天早出晚歸漸漸的不再那麼依賴她。
而他,每天忙忙碌碌,很多的時候,歸來時他都是醉意熏熏。
隨著他身邊朋友一個個的婚變一個個的鬧出花邊新聞,她有了種莫名的擔心: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他從一次又一次漸漸升級的爭吵中,感覺到了她的不滿。
早上臨出門前,他站在玄關處換鞋,喚她的名字,說是周末,晚上什麼應酬也不會答應,
回來陪她和孩子吃飯,輕輕的擁抱了下她,看著她半嗔半怒的推開他,他知道,她心裡其實有朵花在開放。
目送他離去後她趕快的奔向菜市場,心中盤算著去飛買些他和孩子愛吃的菜,
想著他今晚可以吃到她精心為他準備的晚餐,她不由得暗暗的笑了。
掐算著他回家的時間,她系上圍裙,把買回的鵪鶉放進了紫砂鍋中,
想像著晚上他和孩子撕咬著這一群無知鳥兒們的歡欣。她哼著歌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