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渴望的東西,是否已經開始傷害你?| 人最怕的,就是“希望”
在生活中,我們會對很多事物感到渴求。有時是東西,有時是愛,有時是生活方式:結婚、生子、購物,等等。
人們以為自己是慾望的主人,以為渴求是從自己本身發出的。但事實上,這個社會中存在一種“傳說中的美好生活的藍本”,年薪多少萬,有一個多大的房子,成功人士的生活是什麼樣......我們的慾望早已被社會規訓。
我們聽說美好生活必須具備一些東西,然後因此不敢放棄自己不想要的、也不敢追求自己想要的。我們以為生活除此以外別無可能,匆忙略過了一些真實地能讓我們幸福的可能性。
有時候“求而不得”不是路徑的問題,也不是幸運與否的問題,而是我們的慾望從一開始就挖下了陷阱。
今天我們要聊那些“本身就阻礙了你願望實現的願望” ,聊那些“造成自我傷害的樂觀與渴望”,聊它們之所以還在你生活中持續的原因,以及解決的方法。
渴望的本質是一種樂觀,但這種“樂觀”是殘忍的
渴求的本質是一種“樂觀”。這種樂觀並不是大家第一反應中的“正能量”,甚至不是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
1.樂觀是什麼?
“樂觀”曾經被學者Lauren Berlant這樣詮釋,她說:個體的每一個向外的渴求裡,都暗含了一種“樂觀”。
人們有一些“滿足感”是無法由自身獨自產生的。這些滿足感需要喚起另外一個人、一個物品、一種場景等——在有外界對象存在的情況下,才能發生。
無論是渴求食物、衣服、另一個人的感情,我們渴望獲得它,意味著我們相信它能給我們帶來一些滿足。而這種相信的態度就是樂觀的。
這種樂觀主義不總是理性的。當我們曾經體驗過某種強烈的情感性的樂觀(例如曾經強烈地覺得“得到某個東西一定會讓自己幸福”) ,而不曾真的獲得那個想要的變化時(無論是沒有得到、還是得到了卻發現不幸福),我們的情感體驗都會持續地引導我們,去回到再次面對那種樂觀的場景裡—— 這個場景能夠激發同一個幻想,同時讓你覺得“這一次”、“這件事”能夠讓你實現你想要的改變。
這種樂觀主義在Berlant眼裡,有時是美好的,但有時卻是殘酷的。殘忍是因為,有時你特別渴望的那個東西,讓你把“可能性”寄託於ta身上的那個對象,本身也就讓你的目標和心願變得不可能——你的渴求與你的初衷相違背。
她說,人們有時會因為能繼續留在這個關係裡本身感到愉悅,甚至認為自己一旦失去這個關係將無法存活,而不顧這個關係的“內容”和狀態正是當下給你痛苦的東西。
舉個例子,你的婚姻伴侶出軌了,傷害了你,但你並不願意離開ta。因為你覺得,穩定的婚姻是這個社會對於“好生活”的標準之一。如果你離開ta,這對你自身有利,但你卻渴望留在這個關係裡,因為你不願意失去參與這種“關於好生活的幻想”的權利。
如果你失去了婚姻,你會覺得自己好像不再有對好生活感到樂觀的一種基礎。——你覺得你需要婚姻,因為你認為你可以通過它得到好的生活;當你的婚姻事實上已經成為了痛苦的來源,你卻仍然不敢放棄它。這就是殘忍的樂觀性。
同理,為了結婚而結婚的人,覺得必須有孩子而生孩子的伴侶,不敢少賺錢而明明工作環境令自己反感的職場人士,顯著感到不安痛苦被羞辱卻繼續感情的人,等等。
這種殘忍的樂觀性,結果就是讓生活陷入僵局。
對於“美好生活”的集體想像,是最殘忍的樂觀性
社會總是告訴你,好的生活必須具備一些東西:比如婚姻、美貌、財富、孩子等等。
而一旦這些事物本身讓你痛苦,你就陷入到了一種不可避免的失去裡—— 如果你選擇捨棄它們,你就偏離了社會的主流軌道,你彷彿因此失去了一些對幸福生活感到樂觀的籌碼、甚至就失去了一些幸福的可能性;如果你選擇堅持它們,痛苦就已經在日常生活裡發生。
問題是,人們為什麼會選擇一直呆在不好的生活形式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