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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入職20天就被開除了?職場有一種坑,不得不防

剛入職20天就被開除了?職場有一種坑,不得不防
value101 2019-07-25 檢舉

江湖問題:

我剛入職一個公司,說好試用期1-3個月時間。而我面試的時候跟對方提過,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

公司也同意了,但是在入職剛20天時間,就被以“領導不滿意我的工作”為由給開除了。

而這20天,我獨立完成了一個公司的項目,這是什麼情況?

大俠觀點:這完全有可能是遇到了常見的職場大坑之一

剛入職20天就被開除了? 職場有一種坑,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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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江湖套路深,入行千萬要謹慎。

在充滿了套路和天坑的職場裡行走江湖,如果沒點真功夫,那麼將注定栽倒在這江湖中。

這不,大俠又看到一個被套路了的江湖兒女。

先來看問題。

從這位客官的問題中,我們來提取幾個關鍵點:

“入職20天被開除”——具體問題

“試用期一個月時間”——關鍵信息

“獨立完成一個項目”——案情重點

“領導不滿意”——開除理由

剛入職20天就被開除了? 職場有一種坑,不得不防

根據大俠多年行走江湖的經驗來看,這位客官九成機率被圈進了一種江湖上名為“臨時招人” 的套路。

而何為“臨時招人”呢?

很多企業都會有可能在發展過程中,遇到一些比較棘手的項目,但自己團隊中又沒有這樣的人才能夠搞定這個項目。

這時候一般企業會有兩種選擇:外包和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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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顧名思義,就是把這個項目外包給專業團隊或者個人來完成,給予相應的報酬。

外包的優勢是:能夠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項目任務。

外包的問題是:貴!

請人:很明顯,就是企業通過聘請對應的專業人才,讓這個人才來搞定棘手的項目。

聘請人才的優點是:自己的人,從單個項目上來看,相對費用更低。

但是請人的問題是:這個人得自己養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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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兩個選擇任何一個來看,都是很合乎常理的,似乎都沒毛病啊。

沒錯,正規的、有職業素養的、人品好的公司,選擇其中任何一個方式來處理問題都可以。

可偏偏就會有一些“不厚道”的公司,要自作聰明做出第三個選擇:臨時招人

就是以招人的名義聘請一個高手進公司,然後看似隨便地拿個項目給這個高手,要求在試用期內必須要完成這個項目,這算是一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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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剛入職的員工,本著“積極爭取”的心態,會非常努力去完成這個看似隨意 的項目。

但其實這本身就是公司急需完成的項目,所以他們抓住新入職員工積極性高的心理,讓“高手”用試用期的低廉價格來完成一項本該付出更高成本的任務。

如果你試用期內沒有完成項目,那麼公司就以“正當”理由開除你,你無話可說。

如果你試用期內完成了任務,那麼公司就以“不滿意”為由開除你,讓你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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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公司是真的“不滿意”?非也,其實他們早就算計好了。

從發出招聘信息開始,就沒有想過要招長期員工。

他們無非就是用這種方式,用最便宜的價格,完成他們急需的項目罷了。

等完成項目了,那麼就找理由幹掉你。

果真是“套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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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江湖套路,在職場中尤其常見。

特別是在IT行業裡,這種形式的套路更是比比皆是。

從已知的案情關鍵點中,我們其實發現,每一個關鍵點都非常吻合這種“臨時招人”套路特徵。

你在試用期內, 花了 20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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